2019年10月25日,海大集团获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(以下简称“外管局”)颁发的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PG电子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备案通知书》,允以通过“跨境多币种资金池”开展跨境资金业务,成为广东地区新增“跨境多币种资金池”的首家获批企业。
这一殊荣资质的获得,是外管局对海大集团发展实力和财务体系工作的高度肯定。
近年来,海大集团积极响应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发展战略方针,深耕东南亚、北非、南美等地海外市场,投资建设饲料厂、苗厂、养殖厂等20多个项目,推动中国产品、中国品牌“走出去”,取得了累累硕果。汇集海内外优质原料供应商,配置全球采购资源,使海大集团原料采购成本及品质持续保持业界领先水平,国际贸易业务成为了近年集团战略发展的强大助力。随着境内外业务规模的逐年壮大,海大集团跨境资金流动的资本项目及经常项目业务频繁,符合7号文申办企业标准。同时,在海大集团财务中心的全力推动和带领下,集团财务管理形成了制度健全、管理规范的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机制。集团一直以来规范办理外债、对外放款、国际贸易收支申报等多类业务资料,且操作合规,为本次成功申办“跨境多币种资金池”奠下良好基础,经历长达7个月的严格审批后,在众多的申请企业中脱颖而出,最终成功获批。
据悉,外管局今年3月发布了《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》(汇发〔2019〕7号文以下简称7号文),推进贸易便利化和融资自由化,进一步深化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。对海大集团而言,该文件不仅简化了跨境资金业务操作,对集团海外发展布局及资金跨境流动更具有深远的意义:一是通过该资金池搭建,境内成员企业将实现外币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,减少了货币兑换产生的汇兑损失并填补了外币资金集中管理的空缺;二是跨境资金渠道的开通有利于降低集团融资成本,使低成本的海外资金可更为便利地流入企业;三是让海外投资项目的营运资金补给更为及时,为开拓海外市场提供资金保障。
海大集团副总裁杨少林在接受外管局及媒体采访时表示:作为广东省首家获批的新增企业,海大集团将严格按照七号文的监管要求,合规操作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,将资金池监管要求融入于明年搭建的资金管理系统,并与外管局、合作银行中信银行保持密切沟通,定时汇报业务开展情况,确保“跨境多币种资金池”的有序高效运转。